山东济宁的赵茂伟深陷与曹县青岗集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智能大棚承包赁合同,因诸多原因不仅巨额投资血本无归,自己的农机、农资、化肥等还被青岗集镇人民政府强行拉走。他在呐喊,政府诚信在哪里?
2021年10月10日,赵茂伟作为合同乙方与曹县青岗集镇人民政府签订了一份承包期为10年的《青岗集镇智能温室大棚承包赁合同》,曹县青岗集镇人民政府作为合同甲方保证乙方在签约地人员人身安全不受无端伤害,保证棚周环境安全,以防大棚遭受破坏,保证乙方水、电、路正常使用,保证灌、排水管道过处无矛盾争议。
赵茂伟说,在谈合同之前,他问大雨会不会再淹?因为当时我们去的时候已经淹了。对方说今年雨大,平常不会淹。实际上,智能温室扶贫项目没设计安装排水装置,今年(2022年)又淹了,造成经济损失达60余万元,灾情发生后,及时向青岗集镇政府相关领导进行了汇报,请求请领导来实地查看,最终领导没有来,对受灾造成的巨额损失无人问津。
赵茂伟还说,签合同时,对方口头承诺到时候有补贴给你弄点,怎么都够了!意思就是变相的给我降低租金。实际上到现在一点不降,甚至还出现了强行拉走农机、农资和化肥的恶劣行为。
合同约定甲方保证水、电、路正常使用,实际上水、电都不通,在自己花钱维修、改造的。当时说设备都能用,实际上里面很多设备都坏了,自己花钱维修后才能用。针对智能大棚存在的诸多问题,赵茂伟前前后后维修了三个月才能进行种植。当初接手的时候,上一家很多东西都在里面,都没有撤干净,并且外面还有一部分人员的合同还没到期,镇里只说你种就可以,实际上许多地被当地老百姓种了,他镇里又说等人家收完你再种吧。
2022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曹县疫情防控部门发布了返曹入曹的相关政策,不仅商户来不了,赵茂伟本人也被限制不得随便进出曹县。导致大棚里种植的农产品不能及时收获,种完辣椒卖不出去,辣椒都在棵上,全部都在地里。菜花也卖不出去,菜花都开花了……再次造成巨额损失。
10月10日是合同每年的到期日,赵茂伟因为疫情原因不能回到青岗集镇管理大棚,镇里多次打电话催让交租金。赵茂伟说等回去和领导协商,因为有很多事情需要反应,协商好,就把租金交上。
2022年12月3日,青岗集镇竟然把大棚内的农业机械、化肥等强行拉走,工人眼睁睁看着,报警也没有能够阻止的了。2023年1月3日,赵茂伟回到曹县青岗集镇联系领导协商租金的事,对方如不仅不优惠,还要求把逾期的全部交上,不干也要把逾期的交上。
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对承租国有资产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个体户免除房租,租金减免或延期收取。疫情期间,青岗集镇政府既没有为我们种植户解决蔬菜滞销问题,也没有落实国家租金减免政策减免租金,反而落井下石,将智能大棚里的农资农机等强行拉走抢走。
因疫情未及时缴纳智能温室扶贫棚租金,抢走了我们种植户的农机、化肥。智能温室大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青岗集人民政府这样做如何能够实现乡村振兴?
政府不给减免租金,种植的蔬菜不能正常销售,赵茂伟的投资血本无归。可以说,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党委政府都在保民生、保供应,帮助农户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唯独青岗集人民政府视疫情困局于不顾,开“乡村振兴”的倒车,让赵茂伟彻底寒了心。我们不禁要问,赵茂伟“深陷”合同困局,政府的诚信、承诺在哪里?
笔者认为,曹县青岗集镇人民政府应该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底线,以政府的责任担当,积极兑现对赵茂伟的承诺,拿出得力、可行的办法积极商讨善后办法,努力扭转“智能温室大棚租赁”面临的不利局面,实现合同甲乙双方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