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翰林园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堂反映称,其依法建设的价值300万元的花木基地被新沂市新安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至今没有得到补偿。
合作协议明确了补偿事宜
张堂称,2012年2月18日,甲方新沂市新安镇新北村委会、乙方江苏金砖实业有限公司、丙方新沂市翰林园艺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乙方和丙方双方共建花木基地,甲方负责出资把有矛盾或者群众不愿意种庄稼的土地给流转出来,资金由乙方支付,丙方以花木入股,管理经营权由丙方负责,花木基地乙方占10%股份,丙方占90%股份。花木基地如遇国家征用,补偿费按照乙方40%,丙方60%比例分配。土地所有权仍然是甲方集体所有,土地承包人按照国家政策赔偿。
协议还约定,不论绿化工程还是花木基地拆迁补偿,只要在新北村区域内都必须支付5%给村里用作公益金,乙方合和丙方各占一半;甲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收回土地,则按照市场评估赔偿乙方和丙方损失。
2019 年下半年,新北村通知称八一干渠修路占地,要求拆除苗木基地。
公证保全的拆除证据
2020 年 3 月 28 日,当地在没有谈妥补偿的情况下,组织 30 余人实施了强制拆除,毁坏各种珍贵树木、盆景及设施价值近300万元。报警后,新北村居委会称是新安街道办事处要求强拆的,并且已经做好了打官司的准备。
苗木基地统计表
张堂求助 12345 市长热线,新安街道竟回复称没有协议。笔者联系到新安镇,该镇称会联系张堂进行处理,但是截止发稿时,张堂依旧没有拿到任何赔偿,当地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主动联系商谈。
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张堂希望通过媒体的关注和呼吁,引起当地职能部门的重视,主动介入处理,维护其合法权益。
转自:http://zwfz.net/news/shehui/shiping/86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