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一名人夫在超商内偷拍正妹裙底风光,不慎碰到正美小腿而露馅,被法院判处4月徒刑。图为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林嘉东/新北报导〕新北市一名人夫年初在住处附近超商购物,见1名穿著短裙的正妹小美(化名)在买饮料,露出修长美腿,被控把手机伸进小美小腿间,偷录裙底风光时,不慎碰到小美的腿而露馅。新北地院近日审结,将该名人夫依犯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判处4月徒刑,得易科12万元罚金。
判决书指出,今年1月28日下午1时55分,新北市一名人夫在五股一家超商购物时,见小美穿著短裙在选购饮料,露出修长美腿,把手机伸进小美小腿间,偷录裙底风光,不慎碰到小美小腿,被小美发现;芦洲警分局获报赶抵,查扣该名人夫手机,移送新北地检署侦查、起诉。
法官审理时,人夫坦承犯行,但因赔偿金额差距过大,致未能与小美达成和解,依犯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判处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12万元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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