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都发局勘察事故机械车位。(市府提供)
〔记者苏孟娟/台中报导〕台中市一处社区大楼20日发生1岁男童遭机械车位夹住送医不治,台中市都发局派员偕同专业技师现场勘查,发现该大楼机械停车设备未领有使用许可证,除当场勒令停止使用,并将依规裁罚3000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及补领使用许可证。
台中市19日晚间发生社区大楼地下室机械车位启动,疑车位移动时一名1岁幼童头部被夹住送医不治,事件由检警调查厘清侦办中。
都发局指出,该社区建筑物核准竣工图说地下设有机械停车设备及地上一层升降平台,依内政部2004年11月9日订定「建筑物机械停车设备设置及检查管理办法」,该大楼机械停车设备属该办法发布实施前的机械停车设备,但仍应依建筑法规定办理年度安全检查取得使用许可证,经派员及机械停车相关安全检查协会技师前往现场勘查,发现该机械停车设备并未领有使用许可证,目前已张贴勒令停止使用告示。
都发局指出,后续将处建筑物所有权人、3000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及补领使用许可证,并经检查机构及保养厂商重新确认安全无虞后,方能恢复使用。
都发局呼吁,机械停车除自主保养检查外,每年也要定期换证,并将许可证张贴与设备处所,以维护公共安全。

台中市都发局勘察事故机械车位。(市府提供)

台中市都发局勘察事故机械车位,因查无许可证勒令停止使用。(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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