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姓男子借仓库给同行存放千万走私中国香菇被查获。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经营中国及越南等农产品进口及国内批发多年的古姓贸易商,将仓库借给同行「小陈」寄存产品,财政部关务署高雄关获报前往查缉,当场起获市值破千万元的中国干燥香菇,由于无法证明香菇是古男所购入,因此被法官依藏匿走私物品罪判刑6月、并科罚金18万元。
判决指出,从事进口相关货品事业已超过30年的古姓贸易商,1993年间曾犯私运管制物品进口逾公告数量罪,2009年间曾犯下销售走私物品罪,他明知中国生产的干香菇、干香菇丝是我国管制进口物品,但他却把公司仓库借给同行「小陈」,让他用来存放走私来台的中国香菇。
去年1月30日,「小陈」雇请货车司机将压缩干香菇丝548箱及压缩干香菇95箱,总重共计1万2428公斤运送到仓库内,8天后,海关获报会同农粮署南区分署高雄办事处及仁武警分局侦查队前往查缉,当场起获这批市价超过1千万元的走私香菇。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古男坦承犯行,但辩称他只有「借仓库」给同行,香菇不是他走私进来的,由于无法证明香菇是古男所购入,法官认为他藏匿之走私干香菇丝、干香菇,所幸未流入市场即被查获,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因此依藏匿走私物品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并科罚金18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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