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强调打方向灯必须「打好打满」,提早切熄经检举属实就开罚。(民众提供)
〔记者刘晓欣/彰化报导〕彰化县徐姓民众同时接到2张罚单,在通往鹿港必经的中正路,短短10公尺,先是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以及左侧车轮「压到双黄线」,被检举喷飞2100元,但民众认为「打了方向灯还被罚?」;鹿港警分局表示,自小客车在变换车道时,所开启的方向灯,必须等「4个车轮」完全驶入车道才能切熄。
鹿港、福兴交界的中正路被许多民众封为最新的「罚单地雷」,徐姓民众指出,这2张罚单违规时间只间隔1分钟,当时要从鹿港镇前往彰化市,原本行驶外侧车道要切到内侧车道,记得有打方向灯,接著再切到最内侧左转车道要左转彰鹿路,没想到就被检举开了2张罚单。
徐姓民众表示,一口气接到2张罚单,实在是心太痛,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第一张罚单是方向灯有打还不够,因为没有「打好打满」,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2条被罚1200元;第二张罚单是因为「压到双黄线」,以道交条例第60条第2项第3款,以不遵守道路交通标线之指示,开罚900元。
鹿港警方表示,很多用路人误以为方向灯有打就好,其实方向灯正确打法,必须是在准备切换车道时就要提前开启,然后自小客车必须等到「4个车轮」完全驶入车道,方向灯才能切熄。不然的话,方向灯没有打好打满,一经检举属实,就依规定开罚。
警方强调,道路所划设双黄线,不只跨越要罚,就算是「压到」也不行,只要车轮有压到,一经检举属实,也会开罚。

在彰化县鹿港、福兴交界的中正路,因方向灯未打好打满,被开罚1200元。(民众提供)

彰化县鹿港、福兴交界的中正路是游客必经道路,已成为最新的罚单地雷。(记者刘晓欣摄)

压到双黄线也不行,照样被检举吞罚单。(民众提供)

压到双黄线被检举的代价,就是喷飞900元。(民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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