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男子酒后失控被送医,涉嫌咬伤女护理师,被桥头地院判刑。(记者鲍建信摄)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高雄市民欧姓男子酒后情绪不稳失控,被警方送到义大医院戒护,却拒绝戴上氧气鼻导管,并涉嫌咬伤女护理师,被桥头地院依违反医疗法,判处易科刑2月、缓刑2年,并赔偿5万元。
判决书指出,2023年10月8日晚上9点多,被告欧男因酒后情绪不稳,经家人通知警方到场处理后,送往义大医院急诊室治疗,护理师依据医生指示,对他施打药剂并戴上氧气鼻导管。
欧男恢复意识后,又开始躁动,导致氧气鼻导管掉落,庄姓女护理师见状,为他重新戴上,欧男拒绝配合,甚至涉嫌咬伤其左手食指。案经庄女诉请警方处理,依伤害等罪,函送桥头地检署侦查、起诉。
地院审理期间,欧男涉嫌伤害罪,业经被害人撤回告诉,另以强暴方式妨害医疗行为部分,审酌他和解赔偿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宣告缓刑2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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