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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儿少性犯罪追诉权时效 民团偕立委促尽速修法
时间:2025-12-01 16:24来源: 未知 点击:

民间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联盟等民间团体今偕同多位民进党立委共同举行记者会。(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提供)

民间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联盟等民间团体今偕同多位民进党立委共同举行记者会。(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提供)

民间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联盟等民间团体今偕同多位民进党立委共同举行记者会,指立法院针对「童年性侵幸存者」的追诉权时效改革,以及犯罪被害补偿金改革,已有多位立委提出修法版本,呼吁应尽速推进立法流程,尤其应考虑除了「刑法」之外,并同修正「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的必要。

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联盟召集人林永颂、全国律师联合会被害人权益保障委员会主委徐承荫及副主委傅馨仪、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副执行长李明洳今与民进党立委吴思瑶、陈培瑜、林月琴、张雅琳共同举行记者会,为犯罪被害人请命。

林永颂表示,若儿少被性侵当下未提告,而是到了成年后才提告,又因超过追诉时效无法申请补偿或赔偿,这是不合理的事情。他认为,修法上应全面性思考,不是只修「刑法」,也应一并处理「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民法」、「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等,让所有被害人都有机会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林月琴指出,她已提出相关修法版本,希望让受到性伤害的儿少,能在成年后得到保障,呼吁朝野务必共同合作,尽速排审相关法案,一起为遭受性侵害的儿少犯罪被害者建立一道基础防线,确保迟来的正义依然是完整的正义。

陈培瑜说,「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存在不合理之处:刑事案件仍可追诉,被害人却可能因时效届至而无法申请补偿金;过去因时效过期而未能申请的未成年被害人,也无法因修法而恢复权利,这样的制度必须检讨。此外,除了「被害人权益保障法」与「刑法」外,像是「民法」侵权行为等规定也应一并检视、修正。

身兼民进党政策会执行长的吴思瑶表示,不能让锁定未成年的恶质、恶性重大加害者可以顺利脱罪,绝对要践行司法正义,要给予法律必要的武器,民进党的伙伴们会支持相关修法。

张雅琳指出,现在的补偿制度是当加害人已经被起诉,被害人却因错过申请期限而拿不到补偿,这是非常荒谬的一个状况。很多修法的部分必须一起精进,希望许多党派的委员都可以为儿少权利一起努力,一起守护儿少。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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