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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性不改!来台半年2度偷拍裙底 日本官员被求刑1年半
时间:2025-12-08 14:40来源: 未知 点击:

佐佐木11月在台北市中山捷运站周边再以手机偷拍女子,检方依无故摄录性影像罪起诉;图为移审画面。(记者刘咏韵摄)

佐佐木11月在台北市中山捷运站周边再以手机偷拍女子,检方依无故摄录性影像罪起诉;图为移审画面。(记者刘咏韵摄)

日本岩手县水产部官员佐佐木今年6月来台旅游时,因涉嫌偷拍女子裙底遭逮;7月交保后滞留台湾,仅隔不到半年,又于11月在台北市中山捷运站周边以手机偷拍女子裙底。士林地检署近日侦结,认为他二度犯案仍无悔悟,依无故摄录性影像罪起诉,并建请法院量刑1年6月。

起诉书指出,今年11月6日傍晚5时13分,佐佐木在台北市中山站4号出口前,仅见女子身穿短裙,即于手提包内,偷偷持手机开启录影功能,自大腿由下往上窃录。经路人目睹异样并提醒A女,A女当场报警处理,全案曝光。

检方调查后认为,佐佐木为已犯刑法第319条无故摄录性影像罪嫌,除依法宣告没收犯案手机外,另审酌其于7月22日释放出所,短时间再以相同手法犯案,显然未省悟资深过错,建请量刑1年6月,以儆效尤。

事实上,佐佐木6月来台考察农林产业,却在返国当天,于台北捷运中山站偷拍一名女子裙底影像,遭对方当场拦下报警送办,士检声押获准后依刑法「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起诉,并将他移审士林地院。

当时法官审酌佐佐木已坦承犯行,且为外籍人士、在台无固定住居,有逃亡之虞,应予羁押。辩护律师则表示,已暂时提供限制居住地,待日后找到旅馆后再陈报法院,法官因此谕令佐佐木12万元交保,准许停止羁押,改为限制住居;合议庭上周已对前案已依法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12:27更新)(12:34更新)(13:31更新)

日本官员佐佐木11月再涉嫌偷拍,被民众拦下。(资料照)

日本官员佐佐木11月再涉嫌偷拍,被民众拦下。(资料照)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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