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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长过世留房产 男声请代为监护大嫂并处分房子被法院驳回
时间:2026-01-13 06:48来源: 未知 点击:

一名男子想要从竹市府手中抢回大嫂的监护权,代替过世的哥哥照顾失智嫂,最后被法官驳回。(记者黄美珠摄)

一名男子想要从竹市府手中抢回大嫂的监护权,代替过世的哥哥照顾失智嫂,最后被法官驳回。(记者黄美珠摄)

伍姓男子以兄长过世为由向法院声请要取代新竹市政府代为监护、照顾兄嫂陈妇,并处分他和兄嫂共同继承的竹市房产,新竹地院调查后发现,市府监护所安置的照顾环境稳定,伍男和陈妇间因继承问题恐有利益冲突,再加上伍男曾以暴力或威吓方式处理家庭冲突,声请改定监护权期间动辄咆哮、情绪失控,因此新竹地院最后悉数驳回他的请求。

伍男告诉法院,陈妇由竹市府监护期间没被妥善照料,口腔有异味,手脚冰冷僵硬。其兄过世,市府社工也没有及时处理遗产相关事宜,而他为了胜任监护人工作,参与长照专业人员训练,自己才是最适合监护、照料嫂嫂的人。所以他声请改定陈妇的监护人,也据以处分兄长留下的房产等。

新竹市府则主张,陈妇住在竹市的养护机构多年,维持原监护裁定对她最好,至于陈妇丈夫留下在竹市的房产由伍男和陈妇共同继承后,先清偿剩下的房贷再讨论。

新竹地院请家事调查官调查全案发现,安置陈妇的机构环境宽敞整洁,卧室与被褥干净,陈妇外观与衣著整齐,无异味;机构人员照顾良好,有特殊需求也会即刻联系市府社工处理,市府与机构合作也顺畅,维持现况对陈妇比较好。

伍男虽自称跟陈妇感情融洽、互动频繁,却是在兄长过世后,经市府通知才知陈妇已被安置并经法院监护宣告,这距离陈妇被安置已超过3年,由市府任监护人也已有1年。

法官考量伍男跟陈妇在继承的财产上有潜在利害关系,基于利益冲突回避原则,再加上伍男接受调查期间,对过去跟陈妇互动经验的询问表现出不耐情绪,大声咆哮他对市府社工、法官以及调查方式的不满,最后驳回其声请。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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