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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岁大爷起诉70岁同居大娘:15万买社保,分手后要还
时间:2026-03-22 05:37来源: 未知 点击:

今年8月,四川洪雅法院柳江法庭审理了一桩特殊的案子。

75岁大爷起诉70岁同居大娘:15万买社保,分手后要还

原告王大爷69岁,被告李大娘70岁。 俩人从2014年开始同居,一起过了11年日子。 同居期间,王大爷先后出了15万,给李大娘买社保。 2018年,俩人还签了份协议:要是以后分手,李大娘得把这15万还给王大爷;要是白头偕老,这笔钱就拉倒。

2025年7月,因为生活琐事闹矛盾,李大娘搬走了。

王大爷转头就把她告上法庭,要求还钱。 李大娘懵了:我伺候你这么多年,这钱是你自愿给我买社保的,怎么就成欠债了?

最后调解结果是,李大娘当场给了王大爷5万块,王大爷撤诉。

11年感情,最后用5万块画了个句号。



他要保姆,我要依靠

新疆十师司法局2025年调解的一起纠纷里,61岁的雷女士说了句大实话:“他要保姆,我要依靠。 ”

雷女士和李大爷同居两年。 李大爷先后给了她8万块,让她还债,没打借条。 后来俩人感情崩了,李大爷闹着要她还全款。 雷女士拿不出,双方闹到司法所。

调解员发现,这段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对等——李大爷找的是能照顾他的人,雷女士盼的是有个经济依靠。 这种“非对称交换”,在老年同居关系里太常见了。

最后各退一步,雷女士还了4万,事儿了了。

伺候20年,男人一走就被赶



陕西榆林有个案子更扎心。

1997年开始,李阿姨和任大爷在任大爷儿子名下的房子里同居,照顾任大爷和他智障的儿子,一干就是20多年,没领证。 任大爷2018年去世后,他儿子说李阿姨是保姆,让她搬走。

一审法院判李阿姨得搬——房子是人家儿子的,又没有夫妻名分,凭啥住?

李阿姨不服,上诉。 她翻出任大爷手写的一份家谱,上面写着“长子任某于一九九七年一月三日续婚李某”。 再加上银行存单上的签名,二审法院认定:这不是保姆,是同居关系。 20多年的付出,不能就这么抹了。

最后判李阿姨不用搬。



法官杜波云办完案子后说,很多丧偶老人找人“续婚”前,早把房子、车子转到子女名下了。 一旦男方走了,女方很可能被扫地出门。

生病成了分水岭

内蒙古武川县法院2025年审理的一起案子,78岁的邸大爷和61岁的黄阿姨同居5年,一起干农活、养马,在外人眼里就是老来伴。

邸大爷一住院,黄阿姨态度就变了。 等他出院回家,黄阿姨已经搬走。 邸大爷后来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取走5万块。 他起诉到法院,案子还在审。

类似的剧情反复上演——只要女方还能干活、还能伺候人,关系就能维持;一旦生病、需要人照顾了,就变成“累赘”。

财产糊涂账,最难算清



襄城县法院2025年调解的一起案子,70多岁的老汪和香姨见了一面就“闪婚”,开始同居。老汪把自己的七八只羊、十几个竹笆拉到香姨家。

半个月后香姨提分手,老汪拉着3只羊走了。等他想回来拉剩下的,香姨不让了。老汪起诉,说当初给香姨包了4000块红包,香姨说只有2000。 共同生活期间的生活费谁出的,也扯不清。

调解员跑了多少趟都调解不下来。

柞水县一对老人更绝,同居前专门签了“共同生活协议书”,同居8年后闹掰,照样为20万的开销打官司。

钱给了,感情没了



洪雅那个案子还有个细节。

李大娘70岁了,伺候王大爷11年,最后因为5万块上了法庭。 王大爷拿着那份协议——2018年写的,白纸黑字写明“破裂就得返还15万”。

法官调解时,让王大爷想想李大娘这些年的照顾,也让李大娘想想当初人家出钱的初衷。 最后李大娘当场给了5万,王大爷撤诉。

那10万块,大概是这些年付出的折价。

写在最后

你身边有搭伙过日子的老人吗? 他们过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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