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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人未下车施救,伤者被二次碾压致死
时间:2026-07-22 15:40来源: 未知 点击: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男子吴某驾车撞倒在路上跑步的行人李某后,未下车救人、设置警示,仅在车内报警,致使后方王某驾车经过时碾压李某,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两名司机均因交通肇事罪获刑。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5年10月15日清晨5点45分左右,吴某驾车经过衡山县一路口,未减速避让同向跑步的李某,车辆撞上对方。事故发生后,吴某开启双闪,坐在车内打电话报警,没有第一时间下车保护现场、转移伤者。短短一分钟后,王某驾车途经此处,没注意到倒在地上的李某,从吴某车辆左侧超车时将其碾压,造成李某再次受伤,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司法鉴定显示,李某系车辆撞击、二次碾压双重伤害引发多器官衰竭离世,两次撞击对死亡结果作用相当。交警认定,第一次事故吴某负主责、行人李某次责;二次碾压事故,吴某与王某共同承担责任。

事发后两名驾驶员留在现场等待交警,到案后如实供述,属于自首。后续两人家属分别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对方谅解,同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综合考量自首、赔偿取得谅解、社区矫正评估合格等情节,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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