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引用国安法条款发出禁令,声称此举对于「维护国家安全」是必要的。(欧新社资料照)
香港政府持续加大对异议声音的打击强度。香港保安局2日宣布,依据去年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俗称基本法23条),禁止两个民主派组织在香港运作。根据宪报公告,任何身为这些组织成员、或向其提供资金援助的人士,将面临最高100万港元(约新台币404万元)罚款及14年监禁的重刑。
据《法新社》报导,遭到港府点名禁止的两个组织分别为「香港议会」(Hong Kong Parliament)与「香港民主独派联盟」(Hong Kong Democratic Independence Union)。保安局长邓炳强引用国安法条款发出禁令,声称此举对于「维护国家安全」是必要的。
由于这两个组织主要在海外透过社群媒体运作,成员多流亡国外,外界尚不清楚禁令对其海外营运的实质影响。然而,这项禁令的法律效力主要在于切断其与香港本地的联系,任何在港人士若被认定为成员或对其进行捐款,都将面临严厉的刑事责任。
19岁女拍片宣传 遭判刑1年
事实上,这波整肃行动早已展开。部分海外成员已被列入香港警方的通缉名单或悬赏名单。而在香港本地,一名年仅19岁的女子因参与拍摄两段宣传「香港议会」的影片,承认「作出具一项或多项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名,上个月被判处入狱1年。
北京在2019年香港爆发大规模民主抗争后,于2020年实施《港区国安法》。去年,香港立法会进一步通过了被称为「基本法23条」的在地国安法,增设了五类新罪行并加重了对煽动罪的刑罚。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11月初,香港已有348人因涉嫌各类国安罪行被捕,其中172人遭定罪。此次针对海外组织的禁令,被视为港府进一步利用法律工具,阻断海外抗争力量与本地社会连结的最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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