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国会通过《刑法》诈欺罪修法,诈骗犯最高可判处30年有期徒刑。南韩国会示意图。(彭博)
南韩国会今(3日)通过《刑法》诈欺罪(사기죄)修法,实施后对语音钓鱼、投资诈骗等嫌犯最高可判处30年有期徒刑,比以前最高15年翻了1倍。
据《朝鲜日报》报导,南韩国会所通过的诈欺罪修正法案,将目前的「最高10年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约新台币42.6万元)罚款」,提高到「最高20年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约新台币106.6万元)罚款」。
另外,在被告犯下多起案件时,法官可以依造数罪并罚原则,将法条上的最高刑期额外增加50%,因此以前诈欺罪入狱最多就是10+5年,新法则是20+10年。
据了解,南韩的《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但必须要受害者损失逾5亿韩元(约新台币1065万元)。在一些诈走数千亿韩元的案件中,由于没有单一受害者被骗超过5亿,因此只能以《刑法》诈欺罪的最高15年判刑,经过修法后终于增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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