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各类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行为。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昨日,《证券日报》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
《证券日报》记者: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处于什么水平、风险情况如何?
张依群:截至2017年年末,我国政府债务余额为29.95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国债余额13.48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万亿元。我国政府负债率36.2%,比2016年的36.7%有所下降,远低于国际社会通用的所谓60%的警戒线,也低于其他主要经济体和一些新兴市场国家的负债水平。说明我国债务负担规模不大,债务风险完全可以做到有效控制。
从地方政府债务看,自新的《预算法》实施以来,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开前门、堵后门、筑围墙”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改革措施,地方政府债务底数基本摸清,发行管理有效规范,债务总量得到控制。
从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和全国31个省区市公布财政收入、综合财力情况比较来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率大体在70%左右,按照国际通行的政府债务标准衡量处于较高的安全区间。应该说,困扰地方政府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债务风险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缓解,债务管理已经开始步入正轨。
不过,这并不等于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就没有问题,还有一部分隐性债务没有充分暴露出来。
《证券日报》记者:在严监管下,预计今年地方债发行规模有多少?下一步,该如何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张依群:按今年拟安排赤字率2.6%,地方财政赤字83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5万亿元,以及去年结转1.73万亿元置换债测算,预计2018年地方债发行规模在4万亿元左右。
下一步,应从维护金融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坚决落实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一是根据国家地方政府债务控制规模合理调整增加地方债务发行规模,缓解地方政府资金压力,重点保证在建项目资金需要。
二是清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摸清隐性债务规模、性质、结构、风险等情况,制定合理的化解办法和偿债计划,要敢于揭盖子暴露问题,防止护犊子隐藏矛盾,推动隐性债务显性化,实行债务甄别、分类管理、有序重组和风险隔离。
三是加快专项债改革,适当扩大地方政府项目收益债使用范围和发行规模,建立债务发行、使用、偿还、风险、绩效等一体化管控模式和运行机制,实现“债务”有效管理和良性循环。
四是继续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追责、有责必问,坚决端正地方的政绩观和举债观,把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放在首位,确保地方政府债务平稳安全运行,坚决遏制住任何影响和破坏金融稳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