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男子闯进女同事宿舍暴力相向并性侵,台南地院审结认为陈男恶性重大,依侵入住宅强制性交罪判处他10年徒刑。(资料照)
今年5月4日下午,陈姓男子趁女同事独自在台南的公司值班时,闯进女方宿舍暴力相向并性侵,陈男殴打并威胁女同事说「敢出声求救就杀死妳」,事后逃离现场;警方根据监视器及DNA比对锁定陈男,发现他有性侵前科,曾被判刑12年入狱。台南地院审结认为陈男恶性重大,依侵入住宅强制性交罪判处他10年徒刑。
判决指出,陈姓男子5月4日下午驾车到公司,发现女同事独自1人值班,未经同意就闯入女同事宿舍,女同事吓坏,被陈男推倒在地、头部撞击地面倒地不起,其衣物遭陈男撕破,并被陈男强行压制。
女方挣扎时,陈男徒手殴打女同事脸部、更威胁说「敢出声求救就杀死妳」,逼迫女同事屈服,陈男先后以手指与性器官对女方性侵得逞,还体外射精,完事后随即逃离现场。
受害的女同事报警验伤,医院诊断其脸部、后脑、胸背及大腿有多处擦挫伤与血肿,下体也有伤势,证明受到严重暴力侵害。警方调阅监视器影像并比对DNA,很快锁定陈男犯嫌重大,同时发现他并非首次犯案,法官查出陈男过去假释期间曾连续对2名女子犯下侵入住宅性侵案,合并判刑12年,2018年8月才服刑期满出狱。
法院开庭时,陈男坦承犯行,其辩护人请求依情堪悯恕减刑,但法官认为陈男前科累累、且再犯同类重罪,自我约束力不足,造成被害女同事身心重创,陈男仅口头表示和解意愿,并未实际赔偿被害人、也未获得女同事谅解,女方也无意愿跟他调解。法官认为,陈男所为严重侵害女方性自主权与居住安全,判处10年徒刑,以为惩戒。此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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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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