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吴女触犯过失伤害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记者吴升儒摄)
新北市一名吴姓保母2022年7月27日起,受聘照顾陈姓婴儿,却在照顾期间,多次快速摇晃孩子,导致其受伤,产生疑受虐性脑伤、癫痫等伤害。送医救治后,持续治疗复健,仍有双眼视神经萎缩、视力损失等损伤。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吴女触犯过失伤害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检警调查,吴女趁著独自照顾婴孩之际,多次快速摇晃其肩膀、手臂或腿部,导致婴孩头部因瞬间加速及减速造成组织拉扯受伤。虽送医救治,并持续治疗进行复健,但迄今视力仍无法恢复,且有终生无法恢复的情形。
检察官侦讯后,认定吴姓保母行为已经涉犯过失伤害致人重伤罪,依法提起公诉。
法官审理时,吴女承认是孩子的保母,但没有摇晃孩子的情形,受伤的事情与其无关。
吴女辩护人则称,吴女于2022年8月4日将孩子放到大腿上喂药,仅有短短数秒时间,因此认定孩子伤势在其照护前已经发生。
隔日,孩子的异常情形更严重,就通知家属带其去看诊,吴女的行为与孩子的伤势有无因果关系有待商榷;另孩子所受视觉伤势未达到全盲,且视力有进步,所受视觉伤势是否达到重伤程度仍有疑虑。
治疗医师则在审理时证称,被害婴儿仅5个月大,没能力自行移动而自己跌倒或撞到头,也无迹象显示其脑出血是先天性疾病因素,故判定伤势是婴儿头部遭不适当的晃动所造成,即为婴儿摇晃症候群。
台大医院鉴定结果显示,被害人大脑呈现多发性硬脑膜下出血,为不同时间点所导致,且为外力所造成。
法官勘验案同年8月1、4、5日的监视器画面时,发现吴女在照护孩子时,动作粗率,且任由孩子的颈脖随其大腿上下晃动。鉴定医师也认为小朋友的头比较重,晃动时加、减速只要大到一定幅度就可能导致脑部神经轴、组织血管拉扯受伤。
法官审理后认为,吴女领有证照,因疏于注意导致孩子受到重伤害,过失情节严重,已触犯伤害致人重伤罪;考量其犯后未能与家属达成调解或赔偿损害及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损害程度等,判处有期徒刑2年。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