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男当「假币商」车手, 取走115万要再行骗取款,当场被逮。(资料照)
25岁李姓男子于8月间加入暱称「优质币商」诈骗集团,该诈骗集团以提供虚拟货币行骗,李男负责担任车手与交取款,苗栗县苑里镇一名妇人先后遭诈85万、30万元由李男取走款项后,该诈团继续对该名妇人行骗,但被感到有异的妇人识破,联系警方后于去年10月30日下午在一处超商逮捕李男。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审理此案后,依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判处李男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该诈骗集团先透过Instagram(下称IG)暱称「idfumiye_4657」、Line暱称「MR」成员向受害者佯称可投资泰达币获利,再介绍假币商与受害者联系,李男则等受害者上当后担任面交车手取款,2度取走85万、30万元;但该诈团仍打算继续向该名受害者行骗80万,受害者察觉有异联系警方,直接在超商活逮李男。
警方也现场查扣李男携带的点钞机、合约书21张、高铁票、计程车乘车证明、置物柜票根、密录器、蓝芽耳机以及李男刚在新竹面交得手的50万现金。
李男则供称,原本搬家公司工作、月收入约3至4万元,担任车手获得3420元报酬;法官审理后依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判处李男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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